公司注冊iso需要什么條件,iso9001公司注冊條件

中服質量認證 2022-08-20 20:42
【摘要】小編為您整理軟件企業注冊ISO9000需要什么條件、如果想要注冊一家證券公司,需要具備什么資質或條件、要報考ISO14001注冊審核員,需要什么條件、如何注冊質量認證體系公司,質量認證公司需要具備那些條件才能注冊、注冊新公司麻煩嗎需要注意什么相關iso認證公司知識,詳情可查看下方正文!

軟件企業注冊ISO9000需要什么條件?

軟件企業想通過9000認證咨詢首先要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就是編制本企業的質量手冊、程序iso三體系認證、作業iso三體系認證;按照體系iso三體系認證的要求運行3月,并保持相關的記錄;運行期間要做一次內審和管理評審;并且具備一定數量的內審員。 以上條件具備就可以向認證咨詢機構提出申請,經過認證咨詢機構的現場審核,符合要求的就可以通過認證咨詢,獲得iso9000證書。


1、參加iso9000外審員培訓班,通過考試后獲得培訓機構頒發的培訓合格證書。
2、憑借身份證和培訓合格證參加ccaa統一安排的考試,經考試合格后(70分及格)可以獲得申報審核員資格。
3、申請成為申報審核員需有一定條件,本科畢業滿2年,工作四年,各個體系有不同要求。


如果想要注冊一家證券公司,需要具備什么資質或條件?

證券公司申報需要的資質
1、公司在3年內沒有違法犯罪記錄,必須要具備良好的口碑和信譽,申報資金2億左右;
2、股東、監事、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以及資質證明;
3、完善的公司管理體系;
4、有固定申報經營場和條件(住宅樓和商住兩用房除外);
5、申報成立證券公司必須要有完善的風險管理規定;
6、有合法的公司章程;
7、證券公司具備從事證券業務相關的人員; 證券公司申報需要的條件
1、公司iso認證流程建議(5個以上公司備選iso認證流程建議)。
2、公司申報地址的房產證及房主身份證復印件(單位房產需在房產證復印件及房屋租賃 合同上加蓋產權單位的AAA企業信用認證;高新區、經濟開發區、新站區居民住宅房需要提供房產證原件給工商局進行核對)。

證券公司設立條件有哪些

需要一套完整的公司管理體系,營業部需要報批證監會。具體可咨詢你想掛誰家的牌子的那家券商總部。總部對每個地區的營業部分布有自己的考慮的。 具體參看《關于進一步規范證券營業網點的規定》 摘錄一點: 五)證券公司申請設立證券營業部,應當向中國證監會提交書面申請,并抄送公司住所地證監局。中國證監會對申請事項進行審查,并就證券公司是否符合申請設立證券營業部的條件征求公司住所地證監局的監管意見。


要報考iso14001注冊審核員,需要什么條件?

大專以上4年工作經驗,2年相關工作經驗,參加單位申報審核員課程培訓取得培訓合格證書,通過每季度一次的單位申報審核員考試,即可找認證咨詢機構掛靠!

ISO14001單位申報環境管理體系審核員有報考資質條件限制。通常情況下應達到以下條件: (1)學歷不低于大專(必須單位認可的學歷); (2)四年以上的工作經歷,這個年限指的是獲得有效學歷后的時間; (3)至少二年以上的與環境工作有關的工作經歷,如企業的環境辦、總師辦、技術部、車間技術員、化驗員、環境檢測機構、教研機構等。 當然了,除了這些硬性的規定,還應該考慮自己所學的專業、自身的身體素質、個人的興趣愛好等等這些是否適合做審核員。

[CCAA申報要求]
1、申請人應具有大專(含)以上高等教育經歷
2、申請人應具有至少4年技術或管理崗位的工作經歷。
3、若申報質量管理體系審核員,申請人在全部工作經歷中應具有至少2年與質量管理相關的工作經驗;若申報環境管理體系審核員,申請人在全部工作經歷中應具有至少2年與環境管理相關的工作經驗; 有了上面的條件后再去培訓機構培訓,獲得獲得相應管理體系審核員培訓班培訓合格證書者,就可以進行網上報名了,進行CCAA單位考試了。網站上有些信息可以參考下的


如何注冊質量認證體系公司,質量認證公司需要具備那些條件才能注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咨詢認可條例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單位令 (第39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咨詢認可條例》已經2003年8月20日單位第1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 總理 溫家寶 二00三年九月三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咨詢認可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認證咨詢認可活動,提高iso三體系認證、服務的質量和管理水平,促進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認證咨詢,是指由認證咨詢機構證明iso三體系認證、服務、管理體系符合相關技術規范、相關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或者標準的合格評定活動。 本條例所稱認可,是指由認可機構對認證咨詢機構、檢查機構、實驗室以及從事評審、審核等認證咨詢活動人員的能力和執業資格,予以承認的合格評定活動。 第三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認證咨詢認可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 第四條 單位實行統一的認證咨詢認可監督管理制度。 單位對認證咨詢認可工作實行在單位認證咨詢認可監督管理部門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下,各有關方面共同實施的工作機制。 第五條 單位認證咨詢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對認證咨詢培訓機構、認證咨詢咨詢機構的活動加強監督管理。 第六條 認證咨詢認可活動應當遵循客觀獨立、公開公正、誠實的原則。 第七條 單位鼓勵平等互利地開展認證咨詢認可國際互認活動。認證咨詢認可國際互認活動不得損害單位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 第八條 從事認證咨詢認可活動的機構及其人員,對其所知悉的單位秘密和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二章 認證咨詢機構 第九條 設立認證咨詢機構,應當經單位認證咨詢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并依法取得法人資格后,方可從事批準范圍內的認證咨詢活動。 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認證咨詢活動。 第十條 設立認證咨詢機構,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固定的場所和必要的設施; (二)有符合認證咨詢認可要求的管理制度; (三)申報資本不得少于人民幣300萬元; (四)有10名以上相應領域的專職認證咨詢人員。 從事iso三體系認證認證咨詢活動的認證咨詢機構,還應當具備與從事相關iso三體系認證認證咨詢活動相適應的檢測、檢查等技術能力。 第十一條 設立外商投資的認證咨詢機構除應當符合本條例第十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外方投資者取得其所在單位或者地區認可機構的認可; (二)外方投資者具有3年以上從事認證咨詢活動的業務經歷。 設立外商投資認證咨詢機構的申請、批準和登記,按照有關外商投資法律、行政法規和單位有關規定辦理咨詢。 第十二條 設立認證咨詢機構的申請和批準程序: (一)設立認證咨詢機構的申請人,應當向單位認證咨詢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符合本條例第十條規定條件的證明iso三體系認證; (二)單位認證咨詢認可監督管理部門自申報完成認證咨詢機構設立申請之日起90日內,應當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涉及單位有關部門職責的,應當征求單位有關部門的意見。決定批準的,向申請人出具批準iso三體系認證,決定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三)申請人憑單位認證咨詢認可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批準iso三體系認證,依法辦理咨詢登記手續。 單位認證咨詢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公布依法設立的認證咨詢機構名錄。 第十三條 境外認證咨詢機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代表機構,須經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辦理咨詢登記手續后,方可從事與所從屬機構的業務范圍相關的推廣活動,但不得從事認證咨詢活動。 境外認證咨詢機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代表機構的申請、批準和登記,按照有關外商投資法律、行政法規和單位有關規定辦理咨詢。 第十四條 認證咨詢機構不得與行政單位存在利益關系。 認證咨詢機構不得接受任何可能對認證咨詢活動的客觀公正產生影響的資助;不得從事任何可能對認證咨詢活動的客觀公正產生影響的iso三體系認證開發、營銷等活動。 認證咨詢機構不得與認證咨詢委托人存在資產、管理方面的利益關系。 第十五條 認證咨詢人員從事認證咨詢活動,應當在一個認證咨詢機構執業,不得同時在兩個以上認證咨詢機構執業。 第十六條 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數據和結果的檢查機構、實驗室,應當具備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基本條件和能力,并依法經認定后,方可從事相應活動,認定結果由單位認證咨詢認可監督管理部門公布。 第三章 認 證 第十七條 單位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推行iso三體系認證、服務、管理體系認證咨詢。 第十八條 認證咨詢機構應當按照認證咨詢基本規范、認證咨詢規則從事認證咨詢活動。認證咨詢基本規范、認證咨詢規則由單位認證咨詢認可監督管理部門制定;涉及單位有關部門職責的,單位認證咨詢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單位有關部門制定。 屬于認證咨詢新領域,前款規定的部門尚未制定認證咨詢規則的,認證咨詢機構可以自行制定認證咨詢規則,并報單位認證咨詢認可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九條 任何法人、組織和個人可以自愿委托依法設立的認證咨詢機構進行iso三體系認證、服務、管理體系認證咨詢。 第二十條 認證咨詢機構不得以委托人未參加認證咨詢咨詢或者認證咨詢培訓等為理由,拒絕提供本認證咨詢機構業務范圍內的認證咨詢服務,也不得向委托人提出與認證咨詢活動無關的要求或者限制條件。 第二十一條 認證咨詢機構應當公開認證咨詢基本規范、認證咨詢規則、收費標準等信息。 第二十二條 認證咨詢機構以及與認證咨詢有關的檢查機構、實驗室從事認證咨詢以及與認證咨詢有關的檢查、檢測活動,應當完成認證咨詢基本規范、認證咨詢規則規定的程序,確保認證咨詢、檢查、檢測的完整、客觀、真實,不得增加、減少、遺漏程序。 認證咨詢機構以及與認證咨詢有關的檢查機構、實驗室應當對認證咨詢、檢查、檢測過程作出完整記錄,歸檔留存。 第二十三條 認證咨詢機構及其認證咨詢人員應當及時作出認證咨詢結論,并保證認證咨詢結論的客觀、真實。認證咨詢結論經認證咨詢人員簽字后,由認證咨詢機構負責人簽署。 認證咨詢機構及其認證咨詢人員對認證咨詢結果負責。 第二十四條 認證咨詢結論為iso三體系認證、服務、管理體系符合認證咨詢要求的,認證咨詢機構應當及時向委托人出具認證咨詢證書。 第二十五條 獲得認證咨詢證書的,應當在認證咨詢范圍內使用認證咨詢證書和認證咨詢標志,不得利用iso三體系認證、服務認證咨詢證書、認證咨詢標志和相關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符號,誤導公眾認為其管理體系已通過認證咨詢,也不得利用管理體系認證咨詢證書、認證咨詢標志和相關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符號,誤導公眾認為其iso三體系認證、服務已通過認證咨詢。 第二十六條 認證咨詢機構可以自行制定認證咨詢標志,并報單位認證咨詢認可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認證咨詢機構自行制定的認證咨詢標志的式樣、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和iso認證流程建議,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得與單位推行的認證咨詢標志相同或者近似,不得妨礙社會管理,不得有損社會道德風尚。 第二十七條 認證咨詢機構應當對其認證咨詢的iso三體系認證、服務、管理體系實施有效的跟蹤調查,認證咨詢的iso三體系認證、服務、管理體系不能持續符合認證咨詢要求的,認證咨詢機構應當暫停其使用直至撤銷認證咨詢證書,并予公布。 第二十八條 為了保護單位安全、防止欺詐行為、保護人體健康或者安全、保護動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護環境,單位規定相關iso三體系認證必須經過認證咨詢的,應當經過認證咨詢并標注認證咨詢標志后,方可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第二十九條 單位對必須經過認證咨詢的iso三體系認證,統一iso三體系認證目錄,統一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標準和合格評定程序,統一標志,統一收費標準。 統一的iso三體系認證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由單位認證咨詢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單位有關部門制定、調整,由單位認證咨詢認可監督管理部門發布,并會同有關方面共同實施。 第三十條 列入目錄的iso三體系認證,必須經單位認證咨詢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的認證咨詢機構進行認證咨詢。 列入目錄iso三體系認證的認證咨詢標志,由單位認證咨詢認可監督管理部門統一規定。 第三十一條 列入目錄的iso三體系認證,涉及進出口iso體系證書檢驗目錄的,應當在進出口iso體系證書檢驗時簡化檢驗手續。 第三十二條 單位認證咨詢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的從事列入目錄iso三體系認證認證咨詢活動的認證咨詢機構以及與認證咨詢有關的檢查機構、實驗室(以下簡稱指定的認證咨詢機構、檢查機構、實驗室),應當是長期從事相關業務、無不良記錄,且已經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認可、具備從事相關認證咨詢活動能力的機構。單位認證咨詢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指定從事列入目錄iso三體系認證認證咨詢活動的認證咨詢機構,應當確保在每一列入目錄iso三體系認證領域至少指定兩家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機構。 單位認證咨詢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指定前款規定的認證咨詢機構、檢查機構、實驗室,應當事先公布有關信息,并組織在相關領域公認的專家組成專家評審委員會,對符合前款規定要求的認證咨詢機構、檢查機構、實驗室進行評審;經評審并征求單位有關部門意見后,按照資源合理利用、公平競爭和便利、有效的原則,在公布的時間內作出決定。 第三十三條 單位認證咨詢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公布指定的認證咨詢機構、檢查機構、實驗室名錄及指定的業務范圍。 未經指定,任何機構不得從事列入目錄iso三體系認證的認證咨詢以及與認證咨詢有關的檢查、檢測活動。 第三十四條 列入目錄iso三體系認證的生產者或者銷售者、進口商,均可自行委托指定的認證咨詢機構進行認證咨詢。 第三十五條 指定的認證咨詢機構、檢查機構、實驗室應當在指定業務范圍內,為委托人提供方便、及時的認證咨詢、檢查、檢測服務,不得拖延,不得歧視、刁難委托人,不得牟取不當利益。 指定的認證咨詢機構不得向其他機構申報指定的認證咨詢業務。 第三十六條 指定的認證咨詢機構、檢查機構、實驗室開展國際互認活動,應當在單位認證咨詢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經認證的單位有關部門對外簽署的國際互認協議框架內進行。 第四章 認 可 第三十七條 單位認證咨詢認可監督管理部門確定的認可機構(以下簡稱認可機構),獨立開展認可活動。 除單位認證咨詢認可監督管理部門確定的認可機構外,其他任何單位不得直接或者變相從事認可活動。其他單位直接或者變相從事認可活動的,其認可結果無效。 第三十八條 認證咨詢機構、檢查機構、實驗室可以通過認可機構的認可,以保證其認證咨詢、檢查、檢測能力持續、穩定地符合認可條件。 第三十九條 從事評審、審核等認證咨詢活動的人員,應當經認可機構申報后,方可從事相應的認證咨詢活動。 第四十條 認可機構應當具有與其認可范圍相適應的質量體系,并建立內部審核制度,保證質量體系的有效實施。 第四十一條 認可機構根據認可的需要,可以選聘從事認可評審活動的人員。從事認可評審活動的人員應當是相關領域公認的專家,熟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以及認可規則和程序,具有評審所需要的良好品德、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第四十二條 認可機構委托他人完成與認可有關的具體評審業務的,由認可機構對評審結論負責。 第四十三條 認可機構應當公開認可條件、認可程序、收費標準等信息。 認可機構申報完成認可申請,不得向申請人提出與認可活動無關的要求或者限制條件。 第四十四條 認可機構應當在公布的時間內,按照單位標準和單位認證咨詢認可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完成對認證咨詢機構、檢查機構、實驗室的評審,作出是否給予認可的決定,并對認可過程作出完整記錄,歸檔留存。認可機構應當確保認可的客觀公正和完整有效,并對認可結論負責。 認可機構應當向取得認可的認證咨詢機構、檢查機構、實驗室頒發認可證書,并公布取得認可的認證咨詢機構、檢查機構、實驗室名錄。 第四十五條 認可機構應當按照單位標準和單位認證咨詢認可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對從事評審、審核等認證咨詢活動的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申報。 第四十六條 認可證書應當包括認可范圍、認可標準、認可領域和有效期限。 認可證書的格式和認可標志的式樣須經單位認證咨詢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批準。 第四十七條 取得認可的機構應當在取得認可的范圍內使用認可證書和認可標志。取得認可的機構不當使用認可證書和認可標志的,認可機構應當暫停其使用直至撤銷認可證書,并予公布。 第四十八條 認可機構應當對取得認可的機構和人員實施有效的跟蹤監督,定期對取得認可的機構進行復評審,以驗證其是否持續符合認可條件。取得認可的機構和人員不再符合認可條件的,認可機構應當撤銷認可證書,并予公布。 取得認可的機構的從業人員和主要負責人、設施、自行制定的認證咨詢規則等與認可條件相關的情況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告知認可機構。 第四十九條 認可機構不得接受任何可能對認可活動的客觀公正產生影響的資助。 第五十條 境內的認證咨詢機構、檢查機構、實驗室取得境外認可機構認可的,應當向單位認證咨詢認可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五十一條 單位認證咨詢認可監督管理部門可以采取組織同行評議,向被認證咨詢企業征求意見,對認證咨詢活動和認證咨詢結果進行抽查,要求認證咨詢機構以及與認證咨詢有關的檢查機構、實驗室報告業務活動情況的方式,對其遵守本條例的情況進行監督。發現有違反本條例行為的,應當及時查處,涉及單位有關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通報有關部門。 第五十二條 單位認證咨詢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應當重點對指定的認證咨詢機構、檢查機構、實驗室進行監督,對其認證咨詢、檢查、檢測活動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檢查。指定的認證咨詢機構、檢查機構、實驗室,應當定期向單位認證咨詢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提交報告,并對報告的真實性負責;報告應當對從事列入目錄iso三體系認證認證咨詢、檢查、檢測活動的情況作出說明。 第五十三條 認可機構應當定期向單位認證咨詢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提交報告,并對報告的真實性負責;報告應當對認可機構執行認可制度的情況、從事認可活動的情況、從業人員的工作情況作出說明。 單位認證咨詢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認可機構的報告作出評價,并采取查閱認可活動檔案資料、向有關人員了解情況等方式,對認可機構實施監督。 第五十四條 單位認證咨詢認可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認證咨詢認可監督管理的需要,就有關事項詢問認可機構、認證咨詢機構、檢查機構、實驗室的主要負責人,調查了解情況,給予告誡,有關人員應當積極配合。 第五十五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單位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單位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設在地方的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在單位認證咨詢認可監督管理部門的認證范圍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對認證咨詢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單位認證咨詢認可監督管理部門認證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單位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單位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設在地方的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統稱地方認證咨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五十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認證咨詢認可違法行為,有權向單位認證咨詢認可監督管理部門和地方認證咨詢監督管理部門舉報。單位認證咨詢認可監督管理部門和地方認證咨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及時調查處理,并為舉報人保密。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七條 未經批準擅自從事認證咨詢活動的,予以取締,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第五十八條 境外認證咨詢機構未經批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代表機構的,予以取締,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經批準設立的境外認證咨詢機構代表機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認證咨詢活動的,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撤銷批準iso三體系認證,并予公布。 第五十九條 認證咨詢機構接受可能對認證咨詢活動的客觀公正產生影響的資助,或者從事可能對認證咨詢活動的客觀公正產生影響的iso三體系認證開發、營銷等活動,或者與認證咨詢委托人存在資產、管理方面的利益關系的,責令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撤銷批準iso三體系認證,并予公布;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條 認證咨詢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撤銷批準iso三體系認證,并予公布: (一)超出批準范圍從事認證咨詢活動的; (二)增加、減少、遺漏認證咨詢基本規范、認證咨詢規則規定的程序的; (三)未對其認證咨詢的iso三體系認證、服務、管理體系實施有效的跟蹤調查,或者發現其認證咨詢的iso三體系認證、服務、管理體系不能持續符合認證咨詢要求,不及時暫停其使用或者撤銷認證咨詢證書并予公布的; (四)聘用未經認可機構申報的人員從事認證咨詢活動的。 與認證咨詢有關的檢查機構、實驗室增加、減少、遺漏認證咨詢基本規范、認證咨詢規則規定的程序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六十一條 認證咨詢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以委托人未參加認證咨詢咨詢或者認證咨詢培訓等為理由,拒絕提供本認證咨詢機構業務范圍內的認證咨詢服務,或者向委托人提出與認證咨詢活動無關的要求或者限制條件的; (二)自行制定的認證咨詢標志的式樣、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和iso認證流程建議,與單位推行的認證咨詢標志相同或者近似,或者妨礙社會管理,或者有損社會道德風尚的; (三)未公開認證咨詢基本規范、認證咨詢規則、收費標準等信息的; (四)未對認證咨詢過程作出完整記錄,歸檔留存的; (五)未及時向其認證咨詢的委托人出具認證咨詢證書的。 與認證咨詢有關的檢查機構、實驗室未對與認證咨詢有關的檢查、檢測過程作出完整記錄,歸檔留存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六十二條 認證咨詢機構出具虛的認證咨詢結論,或者出具的認證咨詢結論嚴重失實的,撤銷批準iso三體系認證,并予公布;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負有直接責任的認證咨詢人員,撤銷其執業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害的,認證咨詢機構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指定的認證咨詢機構有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的,同時撤銷指定。 第六十三條 認證咨詢人員從事認證咨詢活動,不在認證咨詢機構執業或者同時在兩個以上認證咨詢機構執業的,責令改正,給予停止執業6個月以上2年以下的處罰,仍不改正的,撤銷其執業資格。 第六十四條 認證咨詢機構以及與認證咨詢有關的檢查機構、實驗室未經指定擅自從事列入目錄iso三體系認證的認證咨詢以及與認證咨詢有關的檢查、檢測活動的,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認證咨詢機構未經指定擅自從事列入目錄iso三體系認證的認證咨詢活動的,撤銷批準iso三體系認證,并予公布。 第六十五條 指定的認證咨詢機構、檢查機構、實驗室超出指定的業務范圍從事列入目錄iso三體系認證的認證咨詢以及與認證咨詢有關的檢查、檢測活動的,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撤銷指定直至撤銷批準iso三體系認證,并予公布。 指定的認證咨詢機構申報指定的認證咨詢業務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六十六條 認證咨詢機構、檢查機構、實驗室取得境外認可機構認可,未向單位認證咨詢認可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的,給予警告,并予公布。 第六十七條 列入目錄的iso三體系認證未經認證咨詢,擅自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的,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第六十八條 認可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主要負責人和負有責任的人員撤職或者解聘: (一)對不符合認可條件的機構和人員予以認可的; (二)發現取得認可的機構和人員不符合認可條件,不及時撤銷認可證書,并予公布的; (三)接受可能對認可活動的客觀公正產生影響的資助的。 被撤職或者解聘的認可機構主要負責人和負有責任的人員,自被撤職或者解聘之日起5年內不得從事認可活動。 第六十九條 認可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改正;對主要負責人和負有責任的人員給予警告: (一)申報完成認可申請,向申請人提出與認可活動無關的要求或者限制條件的; (二)未在公布的時間內完成認可活動,或者未公開認可條件、認可程序、收費標準等信息的; (三)發現取得認可的機構不當使用認可證書和認可標志,不及時暫停其使用或者撤銷認可證書并予公布的; (四)未對認可過程作出完整記錄,歸檔留存的。 第七十條 單位認證咨詢認可監督管理部門和地方認證咨詢監督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實施批準和指定的; (二)發現認證咨詢機構不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批準或者指定條件,不撤銷批準iso三體系認證或者指定的; (三)發現指定的檢查機構、實驗室不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指定條件,不撤銷指定的; (四)發現認證咨詢機構以及與認證咨詢有關的檢查機構、實驗室出具虛的認證咨詢以及與認證咨詢有關的檢查、檢測結論或者出具的認證咨詢以及與認證咨詢有關的檢查、檢測結論嚴重失實,不予查處的; (五)發現本條例規定的其他認證咨詢認可違法行為,不予查處的。 第七十一條 偽造、冒用、辦賣認證咨詢標志或者認證咨詢證書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iso三體系認證質量法》等法律的規定查處。 第七十二條 本條例規定的行政處罰,由單位認證咨詢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認證的地方認證咨詢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實施。法律、其他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其他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七十三條 認證咨詢人員自被撤銷執業資格之日起5年內,認可機構不再申報完成其申報申請。 第七十四條 認證咨詢機構未對其認證咨詢的iso三體系認證實施有效的跟蹤調查,或者發現其認證咨詢的iso三體系認證不能持續符合認證咨詢要求,不及時暫停或者撤銷認證咨詢證書和要求其停止使用認證咨詢標志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的,與生產者、銷售者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七十五條 藥品生產、經營企業質量管理規范認證咨詢,實驗動物質量合格認證咨詢,軍工iso三體系認證的認證咨詢,以及從事軍工iso三體系認證校準、檢測的實驗室及其人員的認可,不適用本條例。 依照本條例經批準的認證咨詢機構從事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管理體系認證咨詢,由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結合安全生產的特殊要求組織;從事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綜合評價的認證咨詢機構,經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推薦,方可取得認可機構的認可。 第七十六條 認證咨詢認可收費,應當符合單位有關價格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第七十七條 認證咨詢培訓機構、認證咨詢咨詢機構的管理辦法由單位認證咨詢認可監督管理部門制定。 第七十八條 本條例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1991年5月7日單位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iso三體系認證質量認證咨詢管理條例》同時廢止。(完)


注冊新公司麻煩嗎需要注意什么?


1、正確選擇公司申報地址 目前稅收方面,主要根據申報地址劃分,工商局允許申報地和經營地不一致。盡量選擇有招商引資的區域,落戶到該區域。在市場上了解一下,如果有稅收管理方面嚴格的,盡量避開,選擇稅收管理相對更人性化,有優惠政策的區域為佳。在創辦公司時,選擇正確的區縣,可為公司將來節約不少的稅收。開始沒有選擇正確,申報下來再做申報,特別是跨區申報,手續和流程都相當麻煩,操作難度也大,成本也不低。
2、正確填寫經營范圍 初次創業的朋友,只知道公司申報,卻還不知道,經營范圍怎么填寫,大家都有一種大而全的心態,寫全面一點,總比局限更好,其實這樣是有弊端的,局核稅種的時候,需要參照經營范圍,某些存在前


一、選擇公司的形式: 普通的有限責任公司,最低申報資金3萬元,需要2個(或以上)股東,從06年1月起新的公司法規定,允許1個股東申報有限責任公司,這種特殊的有限責任公司又稱“一人有限公司”(但公司iso認證流程建議中不會有“一人”字樣,執照上會注明“自然人獨資”),最低申報資金10萬元。 如果你和朋友、公司老板合伙投資創業,可選擇普通的有限公司,最低申報資金3萬元;如果只有你一個人作為股東,則選擇一人有限公司,最低申報資金10萬元。
二、申報公司的步驟:
1.核名: 到工商局去領取一張“企業(字號)iso認證流程建議預先核準申請表”,填寫你準備取的公司iso認證流程建議,由工商局上網(工商局內部網)申報是否有重名,如果沒有重名,就可以使用

公司申報時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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